这是人类文明进程初阶的普遍现象,西方也这样,比如说古希腊神话里地母该亚和天空之神乌拉诺斯还有他们的儿子克罗诺斯、宙斯和她的姐姐赫柏都曾经是夫妻,而且到了人类文明较发达时代仍然存在,比如说元史里面说就有人上书当时的一位皇帝主张要实现蒙汉在婚配制度上的一致,要求改蒙人儿子接收父亲的所有女人包括自己的母亲的状况,而且汉朝历史上的王昭君就是这样的制度的一个牺牲品,这是人类进程的未开化的结果,就像自然界里的其他种群一样,同样不存在着乱伦禁忌,但是人类终究是高等生物,一是内心深处讲求秩序,绝不希望自己的社会关系极度紊乱,又是爸爸又是舅舅的关系只要有在一代人身上发生整个家族就永远不知道怎么标识自己的身份,对于家族和社会存在都是极其危险的,人毕竟从本质来说是社会关系的结合体;二是只要通过同姓不婚,才能获得便自己的家族获得较大的发展,生物学上近亲结婚的弊端其实在人类发展进程中便被人们所摸索出来,所以西周时讲究同姓不为婚等的三不原则;三是出于扩大本家族的影响力和实力考虑,多将自家的女女与他家子女婚配,想想古代的文成公主金城公主,每个人嫁到吐蕃去都使唐王朝与吐蕃维持了较长时斯的和平。所以“杂种”才是优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