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orms 发表于 2009-9-13 00:54 只看TA 1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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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曾经当过公车狼,虽然时间很短吧,但现在挺后悔。 这个现在有个罪名,叫做性骚扰。 一旦失手,让熟悉的人知道了,肯定身败名裂。 所以,还是不要做这样的事情了吧。 天涯上有个香港警察发帖子,说警员在抓到非礼或者强奸嫌疑人的时候,都会说:自己看黄片儿或者花钱找鸡都没有问题,干吗要去伤害无辜的人? 不可否认,可能会有些人喜欢被骚扰,但肯定也有人很讨厌被骚扰,只是碍于各种情况和原因不便发作出来。那你是怎么判断谁喜欢被骚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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