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0-9-15 21:17   只看TA 11楼
自己生个慢慢培养满足你的恶趣味
兴趣爱好是个人品味,但是恣意放纵就是犯罪,楼主你要把握住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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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9-15 21:19   只看TA 12楼
千万不要出现这样的事情,真的,看看就算了,如果真的去做了,那就是犯罪了。很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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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9-15 21:26   只看TA 13楼
想想就算了。万不可实施。百害而无一利。实在忍不住的话,为了你自己和别人,去监狱门口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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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liangbh23 金币 -1 符号灌水--请重新阅读版规! 2010-9-15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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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hg123 发表于 2010-9-15 21:26   只看TA 14楼
这事可千万不能做啊!害人害己的,不要到时候爽了JJ人却进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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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972000 发表于 2010-9-15 21:28   只看TA 15楼
为你一辈子的幸福,还是早日杜绝这种想话吧,要不小心牢底坐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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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9-15 22:10   只看TA 16楼
楼主要控制啊呵呵!这样会很危险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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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9-16 00:39   只看TA 17楼
以前俺也喜欢,最早就喜欢UU,因为看着干净,又一段时间喜欢乱文,后来慢慢喜欢换妻的文章,我觉得楼主是受环境影响,另外找寻一下兴趣点,转移一下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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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bee 发表于 2010-9-16 00:48   只看TA 18楼
建议楼主去看心理医生,趁现在心理变态还不是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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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江湖 发表于 2010-9-16 00:54   只看TA 19楼
引用:
原帖由 toshiba-qr 于 2010-9-15 20:23 发表
老兄,你这样很危险!想象也就罢了,要是真的去做,你可缺了大德了,你想没想过,人家小女孩以后还怎么生活?肯定有巨大的心理阴影!好好控制自己的情绪,试着转变自己的兴趣吧!
同意  真是缺了大德  你活腻歪了吧 找死的话也不用这样连累人家小女孩吧  跳楼 投河 摸电门样样都行 就这不行  看你这样的人就来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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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潜伏 发表于 2010-9-16 01:11   只看TA 20楼
我不得不警告你 一定要改

人家那样小 被你强暴 一生就完了! 心理的阴影更是可怕! 你这是害人害自己!

总之小心你死得很残。。   为自己好 你一定要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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