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ngyang 发表于 2009-1-6 09:13 只看TA 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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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点评] 《舟山日报》裸聊事件"女主角小红照片被曝光 《舟山日报》裸聊事件"女主角小红照片被曝光今天网络传的很广的一个很火的帖子,据传是某日报领导强迫女员工与其发生性关系并要求裸聊,该女员工在网络上自陈遭遇。下面是该女子的一些描述。以下的截图与内容出自新湘网,因消息未受证实,所以报社名字与当事人名字全部隐去,需了解更多资料,查看 帖子出现后,不少网友质疑: 1、视频截图的大小不同 2、有人质疑是“陷害门” 3、也有人说是在不同的视频中截取出来的 4、你见过一个领导叫自己的女下属去家里看宽带网络解决问题的? 种种说法也接踵而来,希望新闻论坛能持续关注此事,让网友了解真相。 有浙江网友报料女当事人小红视频照,本帖将陆续转发 附: 舟山日报社声明 袁松华和小红(网名)均系本社职工,双方自2006年下半年至2008年11月期间多次发生两性关系,因小红至今未向公安机关要求追究袁松华刑事责任,故不能界定“强迫发生性关系”即犯罪行为。本社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已对袁松华作出党纪处分。现有些网站刊登的文章有许多不实之处,已影响本社声誉。希望相关媒体、网站及网民不要偏听偏信单方之词,避免以讹传讹。 舟山日报社 2008年12月30日 附: 关于袁松华事件的真相说明 事件原由:2008年11月28日上午9点多,日报广告部员工沈某向社领导举报袁松华(系日报广告部主任,2008年1月聘任)对其性骚扰,举报材料为一封举报信、一张视频光盘。 报社领导当即向报社纪委通报举报事项,要求纪委认真调查,按有关规定程序处理,并要求严肃办案纪律。 调查经过:报社纪委为查清事实真相分别找举报人沈某、当事人袁松华和沈某丈夫前后8次调查了解,并找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沈某夫妻提出要报社开除袁松华或让其离开报社,离开舟山,达不到目的将向上级有关部门继续上告。12月10日,沈向市委宣传部举报,宣传部领导十分重视,专程派分管副部长前来报社听取情况汇报,并要求报社党委查清事实,严肃处理。 调查意见:经深入调查后,报社纪委认为,袁松华与沈某行为属通奸。其理由:一是首次发生性关系,是在男方家中。女方虽然应男方要求到男方家中安装电脑,但女方明知男方妻子长期在外,还在男方家中发生性关系,且当时未向有关部门举报。二是两人均承认多次发生性关系,时间持续长达近2年(首次发生性关系时袁松华未担任日报广告部主任)。矛盾爆发,是沈的丈夫于11月23日打开家中电脑时发现沈与袁两人不当关系引起。事后,在袁松华和沈某夫妻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沈才向组织举报。 12月17日报社党委专题听取纪委关于袁松华、沈某一事的调查,根据纪委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同意纪委的处理决定:袁松华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条及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给予袁松华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党委决定,为有利沈的工作环境,调任新的工作岗位;对沈进行批评教育。 舟山日报社 2008年12月30日 有色友反映无法看到图片,为了满足您的欲望,把图片打包送上!! [ 本帖最后由 江风渔火 于 2022-3-14 19:18(GMT+8) 编辑 ] 附件: 您所在的用户组无法下载或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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