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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中纪委颁布措施惩戒救灾款物使用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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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颁布措施惩戒救灾款物使用违法行为

中纪委的《抗震救灾款物管理使用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相当明细地列数了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的表现,诸如对救灾款物的截留、挤占、冒领、挪用、变卖和延迟拨付等。规定说,对违法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审计署的文件也说,对重大问题要查深查透,一查到底。对中国政府的严打传统有所了解的人,恐怕不会以为这都是虚张声势。

此间法学界观察人士表示,对抗震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贪腐行为的防范,关键在于程序的透明化。台湾政大教授、美国亚太法学院研究院秘书长孙远钊博士表示:

“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面临这么大规模的自然灾害,所有的事情都是史无前例的。传媒报道显示说它愿意用一个比较透明公开的方式来做,这也是过去未曾见过的。越透明就越容易防止贪腐问题的发生。本身的程序上有没有一个很明确的监视系统,从什么地方收到了多少钱?经过什么样的渠道发放到了什么地方?这样就容易查考。如果事后需要做很多处置措施的话也比较容易收证。所以,我想归根结底的三个字就是‘透明化’。越透明事情就越好处理,也越能够把所有的事情尽量摊在阳光底下避免贪腐问题的发生。”

美国俄亥俄州立大学法学教授周子敬博士也说:

“腐败是一个很严重也是一个一直存在的问题,我们在外国就觉得中国如果把所有的程序和法律都弄得比较透明,把所有的捐款程序都弄得很透明的话就是防止腐败最好的方法。应该宣布谁捐了多少钱,但是钱去了哪里?是谁管的?这是最重要的。”

周子敬说,媒体的监督有利于揭露腐败,但是中国政府要控制媒体:

“可能中国政府还是不会让媒体监督,可能还是会控制。因为它会害怕如果让媒体监督就会发现什么东西。在民主国家,象美国媒体工作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基本上到目前为止媒体的地位跟角色一向被视为政策宣导的一个重要工具,它本身是不可能有自己的头脑的,只是别人的手足,是拿来被别人运用的,基本上是这样的一个概念。在这样的一个前提之下不太可能让媒体有一定的自主权。在这里关键还是在于领导阶层对于媒体的看法。我相信很多领导人见到西方媒体或者港台媒体的这些状况之后对媒体可能会采取一些更加防范的态度而不是更为开放的态度,认为今天要是采取自由放任的手段的话恐怕会一发不可收拾。所以这个问题我个人采取一个比较悲观的看法,认为一时不太容易见到一个全面性的大幅开放的媒体环境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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